关于评选2021年度优秀工会会员的通知
校工字〔2022〕1号
各部门工会:
根据有关规定,为搞好2021年度优秀工会会员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优秀工会会员条件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成绩显著。
2.发扬主人翁精神,积极为学校的教育事业献计献策。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办事公道,群众威信较高。
3.认真学习有关工会法律法规,热爱工会工作,按时足额缴纳会费。积极参加各项工会活动,在学校工会和部门工会开展的各项工作中起到骨干作用,表现突出。
4.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助人为乐,团结互助,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评选的比例
按工会会员的10%评选,各部门工会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要求
优秀工会会员的评比,由部门工会负责。各部门工会根据所在部门会员分布情况,以工会小组为单位依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进行民主评议提名,在征求同级党组织的意见后,由部门工会委员会确定名单,报校工会审批。各部门工会要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并将评选结果和《2021年度优秀工会会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于2022年3月11日以前报校工会。
附件:优秀工会会员名额分配表
中国教育工会山东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附件:
优秀工会会员名额分配表
部门工会 |
总人数(人) |
名额(人) |
中医学院工会 |
161 |
16 |
药学院工会 |
103 |
10 |
针推、康复学院工会 |
71 |
7 |
护理、文献院工会 |
62 |
6 |
管理学院工会 |
41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会 |
49 |
5 |
外国语学院工会 |
58 |
6 |
智信学院工会 |
49 |
5 |
健康学院工会 |
65 |
7 |
体育教学部工会 |
23 |
2 |
图书馆工会 |
37 |
4 |
机关工会 |
231 |
23 |
实验、中创院工会 |
150 |
15 |
后勤基建工会 |
52 |
5 |
合计 |
1152 |
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