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山东省教育工会表彰
4月12日,山东省教育工会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全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鲁教工〔2021〕23号),对全省教育系统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医文献与文化研究院被授予“山东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荣誉称号,财务处江海健、中医学院朱姝被授予“山东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 荣誉称号。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广大女教职工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为新时代教育强省建设作出新贡献。本次共授予76 个集体“山东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荣誉称号,授予131名个人“山东省教育系统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荣誉称号。